回复结果: | 袁华梦:
您好!
关于你的第一个和第二个问土地增减挂钩旧房拆旧补偿标准的问题。根据沐国土资发〔2018〕6号文件 县自然资源局(原县国土资源局)《关于沐川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拆旧复垦补偿安置办法》的文件要求,(一)拆旧补偿标准砖混结构补偿标准为400元/平米。(二)砖木结构补偿标准为380元/平米. (三)砖木结构补偿标准为330元/平米。(四)无墙体、有房顶、有立柱的简易棚房,按照100元/平米给予补助(五)其他附属设施补偿标准:乱石、土围墙20元/平方米,砖、石围墙45元/平方米;土院坝10元/平方米,硬化院坝20元/平方米,、沼气池、水井、水缸、灶台等其他所有附属设施,统一按3000元/户补偿。(六)拆除旧房周边的青苗附着物纳入复垦范围的,按1000元/亩给予补偿。(七)对拆旧地块范围内需要迁移的坟墓,统一按照单棺1500元/座,双棺3000元/座的标准给予补偿。
关于您的第三个旧房拆旧补偿款支付比例的问题,按照参加安置方式的不同,兑付比例也是不一样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