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人民检察院听证员库建设管理指导意见》,以及《沐川县人民检察院听证员库建设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相关规定,经审定,拟选任贺丽霞等30名同志为本院听证员库成员。现将听证员拟任人员予以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即2022年5月19日至2022年5月25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的拟任人选有异议,请于5月25日前向沐川县人民检察院反映,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反映人应当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沐川县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沐川县沐溪镇中桥街2号)
联系人:蒋云
联系电话:0833-460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