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沐川生态环境局
服务群众办实事 领导接待日公告
广大市民朋友:
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环境权益,倾听群众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受理环境违法举报事项,现就2022年7月服务群众接待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接待时间:7月6日 、7月13日、7月20日、7月27日
接访领导(按时间顺序):胡佩珊(局长、主持局行政全面工作)、陶芃(副局长、分管办公室、生态股)、曹兴虎(分管环境监察执法大队、环境监测站)、高洪(党组书记、主持局党组全面工作)
接访地点:乐山市沐川生态环境局视频会议室
接待对象:群众、企业和社会组织等代表,原则上每个事项来访人数不超过3人。
接访方式:预约面谈、现场接待。
预约方式:自2022年6月8日起进行预约。预约电话:乐山市沐川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0833-4606955。
注:以下事项不属于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处理的举报事项
一、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未经批准进行夜间施工,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管辖部门:县住建局 0833-4602670);
二、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取其他方法发出高噪音的、文化娱乐场所的边界噪声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管辖部门:县公安局 110);
三、商场、露天饮食广场及流动摊点等社会生活噪声的(管辖部门:县公安局 110);
四、餐饮服务业排放的油烟对附近居民的居住环境造成污染的(管辖部门:县市场监管局 0833-4602192);
五、施工、运输、装卸和生产中产生大量粉尘和扬尘,污染公共环境的(管辖部门:县综合执法局 0833-4601640);
六、在非指定地区焚烧产生有毒有害烟尘或恶臭气体的物质(管辖部门:县综合执法局 0833-4601640);
七、违法排放城市生活污水的(管辖部门:县住建局 0833-4602670);
八、露天公共娱乐场所集会、娱乐噪声;犬吠扰民(管辖部门:县公安局 110)
乐山市沐川生态环境局
2022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