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购买县级基本就业创业服务的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水平,健全我县就业创业服务机制,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乐山市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乐市财政社〔2020〕4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公共就业、人才工作实际,拟购买县级基本就业创业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购买服务内容
1. 就业创业、失业保险基金政策咨询及宣传服务。做好县就业服务窗口的日常咨询,为来访者、来电者解答政策申报条件、流程等问题。负责县就业服务窗口和失业保险政策宣传窗口现场秩序维持,协助做好疫情防控。
2. 就业创业数据的收集和处理。对农村劳动力数据进行动态纠错,联系相关乡镇对数据进行核实修正;收集并录入就业援助对象和失业人员信息。
3. 公共就业信息收集。动态收集县内外用人单位用人需求。
4. 运营和推广“沐川就业”公众号。负责公众号日常运营和维护,包括政策、岗位等内容编辑、发布,互动数据收集等。
5. 就业培训的宣传和动员。配合就业创业促进中心进行就业培训的政策宣传,解答群众对培训业务的疑惑,培训意愿收集和统计,向群众推荐适合的培训类型。
6. 培训资料的收集。按要求做好培训学员、培训课程等资料的收集、汇总,并将培训基础信息录入指定系统。
7. 培训过程跟踪及后期回访。协助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工作人员在培训开展期间,通过系统或实地走访等方式检查培训的开展情况。通过电话、实地走访等形式了解就业培训对象的培训满意度、就业情况等信息;按要求将培训资料进行整理装盒。
8. 档案资料的管理和维护。定期对档案室进行巡查,并记录档案室的温度湿度等信息,保持档案室清洁卫生,及时反馈并协助消除档案室的安全隐患。做好档案的防盗、防火、防尘、防高温、防鼠等安全工作,对易褪变的档案材料要及时复印,确保档案完整。编写必要的检索工具和参考资料,积极做好档案利用工作;做好已到期档案的鉴定工作,提出销毁意见。做好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利用等登记工作,做好应进档案馆档案的移交工作。
二、相关费用与期限
预算金额29万元,服务期限1年。
三、报名相关要求
(一)报名条件
承接主体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符合国家有关政事分开、证社分开、政企分开的要求;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购买服务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需提交材料
1. 承接主体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 社会组织年检记录(诚信记录);
3. 承接方案(含报价);
4. 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
5.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指定代表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1. 报名时间:2022年6月7日—2022年6月13日18:00;
2. 报名地点:沐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楼办公室。
四、确定方式及程序
2022年6月14日召开比选会,查看承接机构的相关资质,并结合工作方案、报价等情况,现场确定承接方,并依程序公示。
联系人:彭攀,联系电话:4602219。
沐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