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沐不动产登公〔2022〕47号
周啟华因保管不善,将沐府林证字(2007)第181102055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若对以上公告的不动产权利及他项权利有异议者,请于2022年8月12日前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沐川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地址:沐川县沐溪镇醉氧天街252号,联系电话:0833-4609316。
声明人: 周啟华
沐川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