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
四川省沐川县民政局部门决算
公开时间:2020年9月23日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4-6
二、机构设置……………………………………………..................................6-7
第二部分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8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8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9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9-1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5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5-1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7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7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17-25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26-31
第四部分附件
附件1………………………………………………………………………..32-35
附件2………………………………………………………………………..36-39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沐川县民政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负责全县有关社会行政事务等工作。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各项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研究起草全县民政工作实施细则及方案。编制全县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制订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承担依法对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和监督检查职责。
3.牵头拟订全县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和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4.拟定全县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政策意见,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服务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开展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
5.拟订全县行政区划总体规划和地名管理办法,负责全县乡镇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以及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上报工作。组织指导全县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承办行政区域边界争议调处工作。
6.宣传婚姻登记相关法律法规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县婚俗改革;组织实施殡葬管理相关政策和服务规范,负责殡葬管理工作,推进殡葬改革。
7.组织实施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城市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管理工作;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
8.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县养老服务工作,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承担城乡老年社会组织管理工作。
9.负责组织实施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相关政策。
10.负责促进慈善事业的发展,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本级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11.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发展规划,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12.指导、监督民政事业经费的使用和管理,负责民政统计管理工作。
13.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14.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民政局以保障民生为重点,以强化执行力为抓手,在提升工作效能和服务质量上下功夫,较好的完成了民政工作任务,主要绩效有:
1.社会救助工作。每月按时发放城乡低保、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特困人员供养费、护理费、临时救助等资金。
2.未成年人工作。每月发放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资金。做好全县困境未成年人和留守儿童调查摸底工作,对困境未成年人与留守儿童进行分类,按照贫困程度进行救助。
3.提升老龄服务水平。认真贯彻执行《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对80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补贴。
4.扎实推进社会福利工作,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一是成立乡镇敬老院管理中心。为适应养老事业快速发展形势,维护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公共福利事业健康、快速发展。二是加快推进新凡养护院项目。为有效改善我县民生基础设施条件,我局加快推进新凡养护院建设。
民政局下属二级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
纳入民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沐川县社会救助福利中心
2.沐川县敬老院管理中心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10259.82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47.8万元,下降0.46%。主要变动原因是机构改革后资金随职能一起转出。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7663.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409.41万元,占96.6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5.04万元,占2.93%;其他收入29.52万元,占0.39%。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8010.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8.11万元,占4.1%;项目支出7682.85万元,占95.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7634.45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541.59万元,增长/下降24.98%。主要变动原因是机构改革后资金随职能划入相关部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893.3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53%。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2510.91万元,增长46.65%。主要变动原因是1.沐川县新凡养护院工程建设。2.困难群众救助人数有所增加。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893.3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743.16万元,占98.1%;卫生健康支出51.88万元,占0.66%;住房保障支出25.38万元,占0.3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70.95万元,占0.9%。
2019年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7893.36,完成预算81.11%。其中: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 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预算100%。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数为2.998万元,完成预算100%,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50.02万元,完成预算100%。
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17.95万元,完成预算28.07%。原因为地名普查资料未完善,款项待付。
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 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29.6万元,完成预算100%。
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19.05万元,完成预算100%。
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0.47万元,完成预算100%。
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69万元,完成预算100%。
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支出决算为91.86万元,完成预算100%。
1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项):支出决算为122.27万元,完成预算100%。
1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优抚事业单位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4.96万元,完成预算100%。
1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项):支出决算为184.14万元,完成预算100%。
1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 其他优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36.61万元,完成预算100%。
1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安置(项):支出决算为415万元,完成预算100%。
1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项):支出决算为17.94万元,完成预算100%。
1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退其他退役安置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3万元,完成预算100%。
1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支出决算为34.21万元,完成预算100%。
1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支出决算为845.98万元,完成预算100%。
1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殡葬(项):支出决算为9.58万元,完成预算100%。
1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支出决算为1532.64万元,完成预算100%。
2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其他社会福利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224.03万元,完成预算85.38%。原因为适老化改造工程未完工,款项还未付。
2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项):支出决算为717.18万元,完成预算95.58%。
2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 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41.07万元,完成预算100%。
2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支出决算为72.59万元,完成预算100%。
2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 临时救助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3.52万元,完成预算40.88%。
2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0万元,完成预算44.35%。
2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 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支出决算为89.01万元,完成预算96.64%。
2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 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035.32万元,完成预算90.26%。
2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农村生活救助(项):支出决算为0.96万元,完成预算100%。
2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拥军优属(项):支出决算为0.2万元,完成预算100%。
3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51.31万元,完成预算15.39%。原因为沐川县新凡养护院工程已开工但未达到进度,所以款项未支付。
31.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4.1万元,完成预算100%。
32.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72万元,完成预算100%。
33.卫生健康支出(类)优抚对象医疗(款) 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16.01万元,完成预算26.27%。
34. 卫生健康支出(类)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款)老龄卫生健康事务(项):支出决算为29.05万元,完成预算100%。
35.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25.38万元,完成预算100%。
36.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项):支出决算为55.5万元,完成预算100%。
37.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地方自然灾害生活补助(项):支出决算为10.08万元,完成预算100%。
38.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自然灾害救灾补助(项):支出决算为5.37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28.1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97.4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30.6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9.22万元,完成预算100%。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67万元,占61.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55万元,占38.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67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减少0.19万元,下降3.24%。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截至2019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67万元。主要用于出差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3.55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增加0.04万元,增长1.14%。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3.55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6批次,286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3.55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88.08万元。
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2019年,民政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66万元,比2018年增加3.43万元,增长12.6%。主要原因是脱贫攻坚资料印刷费、差旅费所有增加。
2019年,民政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民政局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5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5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5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从评价情况来看预、决算编制合理,支出规范,财政支出既确保了机关正常运转,又保证了项目开支。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1个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资金均按规定程序支付。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均合规合法,项目顺利推进,达到预期目的。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高龄老人补贴(含百岁老人)”“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补助县级配套资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特殊困难群体居家和集中帮扶救助资金”“困难残疾人生活补助县级配套”“农村特困人员供养”等5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高龄老人补贴(含百岁老人)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456.12万元,执行数为456.1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提高了老年人的生活水平。
(2)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补助县级配套资金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7.21万元,执行数为7.2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孤儿基本生活
(3)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特殊困难群体居家和集中帮扶救助资金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72.59万元,执行数为72.5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4)困难残疾人生活补助县级配套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94.29万元,执行数为194.2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困难残疾人基本生活。
(5)农村特困人员供养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766.43万元,执行数为766.4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特困人员基本生活。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
项目名称 |
高龄老人补贴(含百岁老人) |
||||
预算单位 |
沐川县民政局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456.12万元 |
执行数: |
456.12万元 |
|
其中-财政拨款: |
456.12万元 |
其中-财政拨款: |
456.12万元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关爱老年人,提高老年人生活水平,体现党和政府的关怀,维护社会稳定 |
老龄老人补贴(含百岁老人)项目顺利推进,达到预期目的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80岁以上老年人人数 |
7030人 |
6704人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高龄老人享受补助覆盖率 |
100% |
100%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提高高龄老人生活水平 |
有效 |
有效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高龄老人满意度 |
≥95% |
≥95% |
|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
项目名称 |
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补助县级配套资金 |
||||
预算单位 |
沐川县民政局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7.21万元 |
执行数: |
7.21万元 |
|
其中-财政拨款: |
7.21万元 |
其中-财政拨款: |
7.21万元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全面落实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政策,保障孤儿的合法权益 |
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补助项目顺利推进,达到预期目的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孤儿人数 |
35人 |
31人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补助覆盖率 |
100% |
100%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保障孤儿基本生活 |
长期 |
长期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提高孤儿生活水平 |
有效 |
有效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90% |
≥90% |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
项目名称 |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特殊困难群体居家和集中帮扶救助资金 |
||||
预算单位 |
沐川县民政局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72.59万元 |
执行数: |
72.59万元 |
|
其中-财政拨款: |
72.59万元 |
其中-财政拨款: |
72.59万元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进一步推进脱贫攻坚工作的开展 |
有效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推进脱贫攻坚工作的开展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居家救助 |
520人 |
460人 |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集中救助 |
50人 |
38人 |
|
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发放时间 |
每月25日之前 |
每月25日之前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
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保障制度 |
不断完善 |
不断完善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 |
保障居家和集中救助对象基本生活 |
长期 |
长期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 |
居家和集中救助对象满意度 |
≥90% |
≥90% |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
项目名称 |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助县级配套 |
||||
预算单位 |
沐川县民政局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194.29万元 |
执行数: |
194.29万元 |
|
其中-财政拨款: |
194.29万元 |
其中-财政拨款: |
194.29万元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关爱弱势群体,体现党的温暖,维护社会稳定。 |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项目顺利推进,达到预期目的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人数 |
3800人 |
3578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覆盖率 |
100% |
100% |
|
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资金发放时间 |
每月25日之前 |
每月25日之前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水平 |
有效 |
有效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困难残疾人满意度 |
≥90% |
≥90% |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
项目名称 |
农村特困人员供养 |
||||
预算单位 |
沐川县民政局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766.43万元 |
执行数: |
766.43万元 |
|
其中-财政拨款: |
766.43万元 |
其中-财政拨款: |
766.43万元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让特困人员老有所养、老有所托,确保特困人员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 |
农村特困人员供养项目顺利推进,达到预期目的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集中供养(代养) |
470人 |
358人 |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分散供养 |
985人 |
1158人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农村特困人员享受补助覆盖率 |
100% |
100% |
|
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特困人员供养资金发放时间 |
每月25日之前 |
每月25日之前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
提高特困人员生活水平 |
有效 |
有效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 |
保障特困人员基本生活 |
长期 |
长期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 |
特困人员满意度 |
≥90% |
≥90% |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沐川县民政局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高龄老人补贴(含百岁老人)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高龄老人补贴(含百岁老人)项目2019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2)。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等。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5.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项):指行政区域划界线勘定、维护,以及行政区域和地名管理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指民政部门接待来访、法制建设、政策宣传方面的支出,以及开展优抚安置、救灾减灾、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婚姻登记、社会事务、信息化建设等专项业务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指按规定用于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和按规定开支的各种伤残补助费。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项):指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1954年10月31日前入伍的在乡复员军人、按规定办理带病回乡手续的退伍军人生活补助。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项):指用于义务兵优待方面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项):指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的老年生活补助。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优抚方面的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安置(项):指按规定用于伤残义务兵的一次性建房补助,对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安置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项):指移交政府的军队离退休人员安置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管理教育(项):反映退役士兵职业教育、转业士官待分配期间管理教育、医疗等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指对儿童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指对老年人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指民政部门举办的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支出,以及对集体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补助费。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其他社会福利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福利方面的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项):指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指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指用于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支出和救助管理机构的运转支出。
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 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指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2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 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指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2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农村生活救助(项):指除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自然灾害生活救助外,用于农村生活困难居民生活救助的其他支出。
2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30.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31.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32. 卫生健康支出(类)优抚对象医疗(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反映按规定补助优抚对象的医疗经费。
3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6.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37.“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沐川县民政局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沐川县民政局设3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挂慈善会牌子)、救助福利股、社会事务股。
(二)机构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各项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研究起草全县民政工作实施细则及方案。编制全县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制订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承担依法对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和监督检查职责。
3.牵头拟订全县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和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4.拟定全县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政策意见,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服务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开展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
5.拟订全县行政区划总体规划和地名管理办法,负责全县乡镇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以及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上报工作。组织指导全县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承办行政区域边界争议调处工作。
6.宣传婚姻登记相关法律法规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县婚俗改革;组织实施殡葬管理相关政策和服务规范,负责殡葬管理工作,推进殡葬改革。
7.组织实施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城市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管理工作;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
8.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县养老服务工作,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承担城乡老年社会组织管理工作。
9.负责组织实施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相关政策。
10.负责促进慈善事业的发展,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本级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11.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发展规划,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12.指导、监督民政事业经费的使用和管理,负责民政统计管理工作。
13.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14.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人员概况。
2019年沐川县民政局编制21名,其中公务员编制6名。在职人员总数19人,其中行政6人;事业人员8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9年沐川县民政局收入决算总额为10259.82万元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7663.9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595.85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8年支出决算总额为8010.96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772.6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1.8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38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70.95万元;其他支出88.08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248.86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我单位严格按照县级部门预决算编制的要求,按时完成预决算相关工作。根据相关测算编制预算,在实施工程中加强预算动态管理。
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结合民政工作实际,我单位本着厉行勤俭节约的原则,加强机关用水用电管理并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规范公务外出活动。2019年我单位无机关人员因公出国计划,费用为零。2019年没有购置公务用车,公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均小于预算数。
(二)结果应用情况。
2019年我单位落实“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共建和谐”的民政工作宗旨,提高行政效能。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从自评情况来看,我单位预、决算编制合理,支出规范,财政支出既确保了机关正常运转,又保证了项目开支。
(二)存在问题。
1.对绩效评价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程度还有待加强。
2.绩效评价工作与民政业务工作衔接结合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改进建议。
按国家政策法规规定和本部门实际情况,进一步建立健全财务基础管理制度和约束机制,依法、有效地使用财政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在完成部门职能目标中合理分配人、财、物,使之达到较高的工作效率和水平
附件2
高龄老人补贴(含百岁老人)项目2019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乐山市民政局 乐山市财政局关于建立高龄津贴制度的实施方案》(乐市民政发〔2018〕37号),《沐川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度高龄津贴统计发放工作的通知》(沐老委办发〔2018〕1号)文件,对全县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补贴。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对全县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补贴。
2.按照《沐川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度高龄补贴统计发放工作的通知》文件规定,对80—89周岁老年人,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50元;90—9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100元;100周岁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200元。统计时间节点即2018年 “重阳节”至2019年 “重阳节”期间满80周岁的老人,生存一天以上都应计入当年高龄津贴统计发放名册。补贴资金在重阳节前一次性发放到位。
3.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19年初资金申报、批复及预算调整等程序的程序完备。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项目 |
资金计划 |
资金到位 |
使用情况 |
高龄老人补贴(含百岁老人) |
457.42万元 |
457.42万元 |
457.42万元 |
1.资金计划。该项目资金为县级资金。。
2.资金到位。所有资金均按时到位。
3.资金使用。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均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年末按本年实际人数预算下一年人数及所需资金,报财政审核。下一年待财政批复后上指标,重阳节前按需申请资金,最后通过一卡通直发到个人账户。
(二)项目管理情况。
项目管理、资金管理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项目管理制度规范。项目实施按照工作计划安排完成任务。
(三)项目监管情况。
每年重阳节前,我单位按各乡镇报上来的情况汇总,制作划拨表报财政审核后申请计划。待财政直接将所需资金转入一卡通代发户,通过一卡通直接转入符合条件老年人社保卡。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该项目实施按照工作计划安排完成任务,与预期相符。
(二)项目效益情况。
该项目有利于提高老年人基本生活水平,提升老年人获得感与幸福感。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项目实施后,能为老年人家庭提供更高标准的生活服务保障,极大的提升他们的生活水平。
(二)存在的问题。
1、因政策文件统计发放高龄补贴时间节点为上一年“重阳节”至当年“重阳节”,因此存在死亡高龄老人享受补贴及未到年龄人员享受补贴情况。
2、存在极个别老年人因不清楚高龄老人补贴这一项而没有按期申报,导致没有及时享受到高龄补贴。
(三)相关建议。
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按月发放。
第五部分 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