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加强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强化农村机动车驾驶人法律意识、安全意识,预防和减少农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10月9日,沐川交警大队结合辖区实际,到辖区重点农村道路开展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整治行动。
14时07分许,驾驶人吴某某驾驶川L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经过新利路检查点。经查,该驾驶人体内酒精含量为50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最后,交警大队给予驾驶人吴某某驾驶证记12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罚款1900元的处罚。